一、機構簡介: 仁武深忻診所位於高雄市仁武區,為一所深耕社區的身心科專業診所。我們由經驗豐富的精神科醫師與心理師團隊共同組成,長期致力於提供整合性身心醫療與心理諮商服務,陪伴社區民眾面對各種精神疾病與心理情緒挑戰。 診所服務涵蓋多元議題,包括失眠、自律神經失調、憂鬱症、躁鬱症、思覺失調,以及各類壓力與焦慮困擾。我們相信,除了藥物治療,心理諮商亦是重要的支持途徑,因此提供個別諮商、伴侶諮商、親子諮商與家庭諮商,協助民眾在不同生命情境中,找到專業的身心安頓方法。 同時,仁武深忻診所亦與勞動部統籌成立的「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」合作,提供勞工心理諮商服務,以及提供中油、台電、台鐵等公民營機構員工心理諮詢服務,實際參與第一線的職場支持工作。服務內容包含壓力調適、情緒管理、人際互動與職場適應等,讓心理學不僅停留學術理論,更真實地走入生活與工作場域。 在這裡,你將有機會接觸社區心理諮商的實務現場,理解成人個案的多元樣貌,並觀察心理學如何在醫療與職場中被實際應用。我們重視學習歷程中的陪伴與引導,期待與願意投入、主動學習的你,一起在心理實務工作中成長與探索。
誠摯邀請對社區諮商、成人心理諮商或職場心理諮商 有興趣的同學 ,加入仁武深忻診所的工作團隊,開啟一段扎實且有意義的實習旅程。
二、甄選資格: 目前就讀國內大專院校諮商、心理、輔導研究所碩士班學生,或國內外已取得心輔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,且符合諮商心理師高考資格,需進行全職實習者。 應徵者有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三、預計招收名額: 全職實習生1-2 名。備取人數為招收名額 2倍,得依照當時實際情況或機構需求,不足額錄取。
四、報名時間: 即日起至
115 年 4月 23 日(四)止 ,郵戳為憑。書面資料恕不退件。
五、實習時間: 115 年 7月 1 日起至民國116年 6 月 30日,每週約 32 小時。
六、申請資料: (一)個人履歷。包含照片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e-mail等。
(二)自傳。包含工作經驗、自認哪些特質適合成為助人工作者和初步生涯規劃等。
(三)學生證影本、研習相關證書和研究所歷年成績單。
(四)實習計畫書。包含實習目標、實習內容和實習期待和目前學校之實習辦法。
(五)推薦函 1 份。可由授課教師、兼職實習督導、現任或前任主管或其他重要關係人推薦。
七、面試時間: 預計於115年4月27日(一)前以電話或email擇一方式通知面試。 115年4月30日(四)辦理面試。 未通過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八、錄取報到: 通知錄取後,一併寄送報到流程,請依照報到流程繳交相關資料。報到當日資料未繳齊視同未報到成功。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九、實習福利 機構提供實習生於實習期間交通意外保險。
十、督導費用 實習諮商心理師於實習期間自付督導費用。
十一、聯絡方式 郵寄地址: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67-5號
網頁:https://renwu-heartconsult.tw/
收件人:仁武深忻診所(請註明「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」)
聯絡電話:07-3746583
聯絡人:仁武深忻診所諮商室主任 許雅楓心理師
有任何疑問,請加入仁武深忻診所LINE
仁武深忻診所官方line 仁武身心科診所實習辦法 1.實習目標 (1)學習以諮商心理師角色參與診所之臨床實務與醫療行政工作
(2)經醫療團隊轉介適合之個案,於督導下進行初次晤談或心理諮商
(3)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工作之專業實務能力。
(4)團體諮商計畫之設計與執行
(5)心理衛生相關文章與影音素材之製作增進
(6)推廣社區心理衛生及促進心理健康工作成效之相關行政能力
2.實習時間: 配合機構開診時段上下班規定,並視業務需求安排及調整實習時間。
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:
一年,每年 7 月 1 日至隔年 6 月 30 日,每週至少32小時,總時數達 43 週或 1,500 小時以上。 3.實習工作 (1)個別諮商、婚姻及家庭諮商、團體諮商、⼼理諮詢:
於本所及合作之外展機構進⾏諮商專業服務,專業服務之時間安排由實習⽣、督導及機構共同議定之。 (2)醫師⾨診跟診、個案評估:
依照機構安排時段,安排定期跟診,並視個案需求視情況安排⼼理衡鑑⼯作。 (3)⼼理衛⽣教育及預防推廣⼯作:
A.實習期間規劃至少1場次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活動,型式不拘(如:文章/短 影音/講座/分享會…..等),與專業督導討論並經督導同意後辦理,以有效促進社區 民眾對心理健康的知能。
B.於實習期間,經督導引導參與機構Facebook及Instagram之行銷推廣,包含貼文 撰寫、主題規劃排程與基本社群互動維護。所有內容須經督導或機構指定人員審核 通過後始得發布。每月至少完成指定數量之心理健康相關貼文或內容企劃(數量由 機構另行訂定),內容需符合專業倫理、正確性及機構品牌定位,並依期限完成交付。 (4)諮商⼼理機構或單位之專業⾏政。 (5)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諮商心理業務。
4.專業督導 (1)⾏政督導:
由機構具備⾏政經驗之⼼理師擔任。視實習需要彈性安排,由督導或實 習生主動提出需求,採實體或線上進行討論,每月至少一次。 (2)專業督導:
具⼼理師執照,並有⼆年以上諮商實務⼯作經驗之專業督導,提供全職實習諮商⼼理師每週接受個別督導⾄少 1 ⼩時,⼀年⾄少 50 ⼩時。
5.專業訓練 提供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團體督導或研習,含團體督導、在職訓練、實習機構會議、個案研討及經實習機構核可的在外研習課程等。
6.實習費用 (1)機構不收取全職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費⽤。
(2)專業督導費⽤:由實習諮商⼼理師⾃⾏⽀付。
7.實習福利 機構提供實習⽣於實習期間交通意外保險 8.實習紀錄 (1)時數紀錄表(與⾏政督導共同商議之,並可依就讀學校之紀錄表格式進⾏記錄)。
(2)個案紀錄。
(3)團體諮商⽅案與紀錄。
(4)其他與⼼理諮商相關⼯作紀錄或成果報告。
(5)實習結束前,由實習生辦理個案研討會,邀請機構相關人員與會,作為實習成績評定參考依據。 9.實習考核(如何考核實習⽣的實習成果,如透過實習時數紀錄、實習週誌、實習⼼得報告、⼼理評估或衡鑑報告、團體諮商或治療報告等⽅式進⾏考核) (1)實習紀錄:按時完成⼯作紀錄、個諮/團諮紀錄、實習報告。
(2)以繳交各項記錄、報告、參與活動及出勤之情形表現為考核參考。
10.差勤管理及請假規範 (1)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期間之簽到、退、公出及差假等規定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。
(2)實習期間,如有請假需求或因故未能實習,應事先經行政督導同意並知會機構之⾏政團隊,以不影響實習成效及⾏政運作為前提;如未能事先請假,應於3⽇內補辦 請假程序。
(3)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時數之10%;超過者實習成績以 0 分計。
(4)實習諮商⼼理師於實習期間無故不到機構者,視為曠課;遲到或早退合計 3 次,視同曠課 1 ⽇;曠課累計達 3 ⽇通知申請學校並退訓,退訓者不發給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證明。
11.倫理守則 (1)實習諮商⼼理師應謹守專業倫理,維護個案隱私與權益。
(2)實習諮商⼼理師若因接受督導或課程需求,需進⾏錄⾳或錄影時,須先以書⾯徵得當事⼈或團體成員同意,且善盡檔案保管責任。於課程討論結束後進⾏銷毀。
12.實習證明書 於實習期滿後,就實習實際狀況,依考選部公布之「諮商⼼理實習證明書」格式,與學 校共同開具證明。
13.終止實習 (1)實習期間,若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狀況未能符合機構實習⽬標或期待,或機構實習條件未能符合實習諮商⼼理師之實習需求時,雙⽅可協商終⽌實習。
(2)下列情況發⽣,機構得核發已完成的實習時數及實習證明,視情況終⽌實習: A. 無故未到機構實習視為曠課;遲到或早退合計 3 次視同曠課 1 ⽇;曠課累計達 3 ⽇,將通知學校並退訓。
B. 實習期間,請假時數達總時數 10%以上者。
C. 實習期間應遵守法規及機構相關規定,如有違反法令、影響機構正常作業或嚴重違反專業諮商倫理、實習態度不佳、重⼤過失等,經提醒勸告未有改善,
累計達3次以上或期間達1個月以上者,並經⾏政督導和專業督導共同認定 ,機構得終⽌實習。
14.其他(上述未詳列之處) (1)實習諮商⼼理師應注意服裝儀容整潔。
(2)實習諮商⼼理師使⽤諮商空間設備,應遵守相關使⽤規定,如發現異常狀況應⽴即反應並告知⾏政⼈員。
(3)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期間如有任何疑問,或需協助之情事,得隨時向督導提出,俾便解決。
(4)實習期間機構不提供薪資、住宿、膳⾷、交通及其他⽣活事項。
(5)實習期間,
校⽅指派指導教師不定期⾄實習機構訪視實習諮商⼼理師實習事宜 。